关于公布辽宁省第十五届(2010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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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绥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企业联合会,中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在各市、各部门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辽宁企业网》公示,本届共有124项成果获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其中,一等37项、二等87项。现予公布。
以上成果全面反映了我省不同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管理创新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最新成就,体现了当前我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和趋势。本届成果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其他企业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提供了成功经验,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和学习推广价值。希望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鼓励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成果创造单位和获奖者要再接再厉,在注重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创新,力争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全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97号)文件规定,每项一等成果奖励8000元;二等成果奖励5000元。请获奖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励政策。
附:辽宁省第十五届(2010年度)企业管理进步一、二等成果名单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О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