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抚顺市厂办集体企业推荐优秀企业家会议的通知
浏览: 次 时间:2017-03-15
各县、区经服(信)局、厂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各集体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精神,定于10月中旬召开厂办集体企业推荐优秀企业家工作会议,会期三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内容:
1、学习领会、理解落实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抚顺市企业家协会抚顺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在全市厂办集体企业中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家的通知》(抚企协发[2010]2号)文件精神。
2、重申和强调推荐厂办集体企业选优秀企业家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条件、评选组织领导和奖励办法。
3、各单位学习交流推荐优秀企业家好经验和借鉴办法,提出建议和改进工作意见。
4、听取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奖励政策规定修改意见。
5、组织学习和参观考察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中旬。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联系人:
1、市经信委:江屹久 办公电话57500444手机:13188288077 2.市企业家协会:赵 辉 办公电话:53875976 15241311122
会议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回执务必在9月30日前通过邮箱呈报,fsqyjxh@163.com
3、会议费1000元,现金缴到市企业家协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绿满庭芳东门。原面粉厂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