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会议的通知
浏览: 次 时间:2017-03-15
各县区经服(信)局、开发区工业和安监局、中、省直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城市转型,转变企业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管理,管理创新,促进管理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的通知》(辽经信企改[2014]47号)文件精神,经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抚顺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抚顺市企业家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召开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的工作会议。现将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公布2012年度省、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一、二等奖获奖单位和人员名单,发放荣誉证书。
2、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成果(先进管理成果经验交流)。
3、请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兼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强解答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4、座谈、交流、讨论企业管理工作。
5、总结企业管理进步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会议时间:2014年4月17—18日两天。
三、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会议人员:
1、荣获2012年度省、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的单位及个人。
2、中、省直企业;县、区经服(信)局负责同志;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厂办集体企业负责企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五、会务费用:每人次500元(含交通费、食宿费、资料费等)。请各参会单位于4月14日前将会务费现金交到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绿满庭芳小区东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屹久 53875773 13188288077
连伟生 53875776 13604135454
赵 辉 53875976 15241311122
传 真:53875776 邮 箱:fsqyjxh@163.com
网 址:www.fssqx.com
注:请将回执单于2014年4月14日前回传至抚顺市企业家协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