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各厂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各集体企业优秀企业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精神,定于6月7—8日召开厂办集体企业优秀企业家表彰会议,会期二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内容:
1、市经信委领导宣读《关于表彰会2012年度抚顺市厂办集体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决定》(抚经信发[2012]107号)命名表彰抚顺市厂办集体企业优秀企业家。
2、发放奖牌和荣誉证书。
3、学习、领会、理解、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精神。传达黑龙江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
4、座谈讨论交流厂办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力争保持相对稳定的职工队伍,稳定企业大局,维持抚顺政治经济和谐发展的经验、做法、政策和举措。
5、重新学习抚顺市《关于在全市厂办集体企业中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家的通知》(抚企协发[2010]2号)文件精神。强调推荐厂办集体企业选优秀企业家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条件、评选组织领导和奖励办法。提出建议和改进奖励政策的修改意见。
6、组织学习和参观考察
参加人员:厂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荣获2012年度厂办集体企业优秀企业家。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辽宁省工商干部培训中心(锦州市笔架山风景区[笔架山门北走
会议联系人:
1、市经信委:江屹久 办公电话57500444手机:13188288077 2.市企业家协会:赵辉 办公电话:53875976 15241311122
会议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受表彰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2、回执务必在
3、会议费1500元,现金缴到市企业家协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绿满庭芳东门)。
4、汇款单位:赵辉。
开户行:抚顺银行。
帐号:622 442 019 900 157 9046
注意:现金汇款后请保存好汇款收据,凭票据换发票。
会 议 回 执
工 作 单 位 |
|
||||
姓 名 |
|
性别 |
|
职务 |
|
手 机 |
|
单位税号 |
|
||
身份证号 |
|
||||
备注: |
注: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填写,开发票备用.
抚顺市企业联合会 抚顺市企业家协会
2013年5月27日
上一条:
下一条: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抚顺市企业家协会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311室(房产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24-53951661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