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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成果立项的通知
浏览: 次    时间:2017-03-16

 

关于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

2014年度企业管理成果立项的通知

 

各市(绥中、昌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企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协),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97号)文件要求,省经信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和2014年度成果申请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

1、申报成果重点:本届成果要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中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以下重点: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两化深度融合与信息化企业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集成应用,带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产业布局、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2、申报要求:推荐单位要按照《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方案》实施说明(附件1)要求,努力发掘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成果数量不超过两项,大型企业集团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3),并撰写成果主报告。

3、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要在20145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成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管理进步成果评委会办公室。并在辽宁企业网(http://www.len.com.cn)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系统填报“辽宁省管理进步成果申报表”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并根据要求提交成果主报告。

二、2014年度企业管理成果立项申请

2014年拟立项的企业管理成果,填报2014年度成果立项表(附件4),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530日上报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改革协调指导处         024-86892639

省企业联合会            024-86893639

传真:024-86906856    

E-maillnql@vip.163.com

附件: 

1、《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方案》实施说明

2、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表

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4、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表

以上附件材料可登陆辽宁企业网下载。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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