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各县区经信(服)局、开发区工业和安监局、中、省直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城市转型,转变企业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管理,管理创新,促进管理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现将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的通知》(辽经信企改[2014]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积极组织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抚顺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本),由市里统一整理,审核,初选报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抚顺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5号(绿满庭芳小区东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屹久 53875773 13188288077
连伟生 53875776 13604135454
赵 辉 53875976 15241311122
传 真:53875776
邮 箱:fsqyjxh@163.com
注:《关于申报2013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和2014年度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立项的通知》(辽经信企改[2014]47号)文件详细内容请查找抚顺市企业家协会网站www.fssqx.com或者辽宁企业网www.len.com.cn下载。
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抚顺市企业管理进步成果评审委员会 抚顺市企业家协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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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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